本次公布的档案史料来源于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宗,文件制发机关为北镇人民政府,文件形成时间为1981年3月30日,题名为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镇人民公约》的通知。文件内容是北镇人民政府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整顿社会秩序和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向驻北镇各单位、镇直各单位印发《北镇人民公约》,并对学习、宣传和遵守公约作了具体要求。
历史背景:
1980年1月16日,中共惠民地委印发《关于建立中共滨县北镇委员会及镇人民政府的通知》,北镇正式成为镇建制。作为地委、行署机关驻地,北镇开始了服务保障驻地机关和自身建设的新时期。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整顿社会秩序和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把开展“五讲四美”、学雷锋树新风等活动同城镇建设有效结合起来,北镇人民政府向驻北镇各单位、镇直各单位印发《北镇人民公约》,并对学习、宣传和遵守公约作了具体要求。1981年4月6日,惠民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又向地直各部门、各单位,驻北镇各单位转发了该文件,并要求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认真组织执行。
文件: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镇人民公约》的通知
档案部分文字内容:
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镇人民公约》的通知
驻北镇各单位、镇直各单位:
在进行四化建设的同时,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整顿社会秩序和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把目前在全国开展的以“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内容的文明礼貌活动和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更加结合实际和具体化,北镇人民政府拟定了《北镇人民公约》,在初稿征求意见修改的基础上,已正式定稿,作为全镇人民共同遵循的道德规范。现发给你们,望组织广大干部、工人、职工和居民群众,认真学习、宣传、遵守,并要着重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抓好舆论宣传,造成全镇都来讲文明礼貌,遵守人民公约的风气。(略)
第二,在开展讲文明礼貌遵守人民公约的教育中,在对广大群众教育的同时,要注重对青少年的教育。(略)
第三,开展遵守人民公约活动,要从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出发,制订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使活动更加具体化、经常化。(略)
第四,开展遵守人民公约活动中,进行文明礼貌的教育要同加强城镇管理、整顿治安、市容和搞好社会秩序紧密结合。(略)
第五,在镇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协作,共同搞好遵守人民公约的活动。(略)
附:北镇人民公约。
北镇人民政府
一九八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北镇人民公约》
档案部分文字内容:
北镇人民公约
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兴“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之风,做到“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以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和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特订此公约,供全镇人民共同遵守。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同心同德干四化。
二、爱护花、草、树木,爱护一切公共设施和财物。
三、尊老爱幼,尊师爱徒,尊师爱生;邻居团结,家庭和睦;乘车骑车要礼让,不争先恐后,主动照顾老弱病残者和孕妇、儿童。
四、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秩序,不赌博,不酗酒,不打人,不骂人,不聚众起哄闹事,不乱停放车辆,不在街上乱搭蓬设摊,不乱张贴标语、广告、海报。
五、推广礼貌语言,讲话和气、文雅、谦逊,不讲粗话、脏话,不强词夺理,不恶语伤人。
六、学雷锋,做好事,见义勇为,扶危济难,先人后己,助人为乐,不损人利己,不弄虚作假。
七、努力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积极参加正当的文体活动,不唱黄色歌曲,不看黄色书刊,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八、个人、家庭和工作场地,公共场所,要爱整洁,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不乱倒垃圾、乱泼污水。
九、对外宾要热情友好,不卑不亢,落落大方。不尾随围观,不讲有损国格、人格的话,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十、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增强群众观念,照顾群众利益;广大群众要拥政拥军,爱护和保护国家机关。
北镇人民政府
一九八一年三月三十日
资料来源: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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